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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博世科(300422)公告显示,2022年12月27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及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签署《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与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关于终止<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关于转让所持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的协议》,同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2023年2月10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及创始团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23年4月25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及创始团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广州环投集团将其直接持有的5219.88万股博世科股份以9.95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宁国国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广州环投集团变更为宁国国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变更为宁国市国资委。
2023年5月25日,公司收到宁国国控及广州环投集团的通知,本次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日期为2023年5月24日,过户数量为5219.88万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根据已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股份过户完成的同时《表决权委托协议》即生效,广州环投集团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915.59万股,占截至2023年5月24日公司总股本的19.64%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宁国国控行使,委托期限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至宁国国控名下之日起至以下时点中的较早者:(1)委托之日起满36个月;(2)宁国国控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或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等方式持有的股份达到或超过29.9%之日。同时,宁国国控及广州环投集团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时达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承诺共同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双方一致行动的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有效期至《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时届满。 公司从事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以水处理、土壤修复等为主的环境综合治理业务;以多领域环保装备研发、制造、销售为主的设备制造、销售业务;以自来水厂等为主的运营业务;以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咨询、检验检测、工程设计三大板块为主的环境综合咨询服务。